18130083965

联系我们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7号
手机:18130083965
联系人:马经理

  • 连云港要账公司介绍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要求确认其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法院如何判决?
  • 连云港要债公司讲述工资款久拖不付 刚柔并济促执行
  • 连云港讨债公司介绍揭秘拖欠工资最快解决方法,让你轻松拿回血汗钱!
  • 连云港讨债公司讲述男子孩子需要做手术,下跪向“债主”讨要20万后续!
  • 连云港讨债公司介绍银行败诉!甘肃一女子,信用卡欠款2.8万,逾期数月未还
  • 连云港讨债公司介绍欠费物业闹上法庭就败诉,却在小区里耀武扬威
  • 连云港讨债公司阐述婚姻家庭纠纷的16个裁判要旨
  • 连云港讨债公司阐述兄弟因修坟起纷争,土地权属纠纷应如何解决?
  • 连云港讨债公司介绍拖欠工程款,即使合同无律师费约定,违约方也应承担律师费和保全费
  • 连云港讨债公司讲解欠钱不还,不请律师可以去起诉吗?
  • 连云港讨债公司讲述按约定还款后却被恶意起诉追款怎么办?
  • 连云港讨债公司阐述游泳池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怎么样追回保证金
  • 连云港讨债公司介绍遇到债务纠纷,为什么大家都劝你去起诉,而不是再等等?
  • 连云港讨债公司讲述一起临时工受害责任纠纷带来的思考
  • 连云港讨债公司介绍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对付?八种不迁就、不退让的办法来了!
  • 连云港讨债公司介绍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中将房产赠与女儿的约定,能否排除在先形成的债权强制执行?
  • 连云港要账公司介绍医疗美容纠纷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吗?
  • 连云港要债公司介绍关于“二倍工资”的劳动纠纷类案合集
  • 连云港讨债公司讲述出具欠条当天还款,法院如何认定还款事实?
  • 连云港要账公司讲解河南一男子去世2年了,银行上门说他贷款50000元,并逾期了,银行多次催促还款
  • 连云港要债公司介绍现在要账难道就只能靠干等着吗?
  • 连云港讨债公司介绍表兄妹结婚30年闹离婚男方索要90万
  • 连云港要债公司介绍离婚冷静期的债务能认定为双方债务吗
  • 连云港要账公司讲述“身背”多起案件,合计50余万元,男子不还钱还“失联”
  • 连云港要账公司讲述宁夏法院行政审判推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加大实质化解力度 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 连云港要账公司讲解哪些人身损害赔偿诉求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赔偿义务人是指哪些人?
  • 连云港要账公司阐述经历一场民事诉讼是什么样的体验
  • 连云港要账公司阐述住着别墅不还钱?强制腾房促和解
  • 连云港要债公司讲述欠下银行16万块钱。男子拒绝还款后,竟被银行告上法庭
  • 连云港要债公司讲述积极催收 化解风险
  • 连云港要债公司讲解催收策略是追债过程中采取的方法和手段
  • 连云港要债公司讲解“夏季攻势”再掀高潮!靖江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案款44万余元
  • 连云港讨债公司讲解同一房屋签订三份“阴阳合同”,法院如何认定?
  • 连云港讨债公司阐述人民法院案例库:空调安装、装饰装修等四类、十种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专属管辖
  • 连云港讨债公司介绍确定民事诉讼管辖法院的五个步骤
  • 连云港讨债公司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 连云港讨债公司介绍河南4小孩河边洗澡两人溺亡,同行一人因故意伤害罪获刑11年》
  • 连云港讨债公司讲解最高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2021)
  • 连云港要账公司阐述最高法案例库:确认!被执行人配偶不能证明名下银行存款系其个人财产的,法院能否冻结?
  • 连云港要债公司讲述法院公布“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2024)
  • 连云港讨债公司介绍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中将房产赠与女儿的约定,能否排除在先形成的债权强制执行?

    来源:连云港讨债公司作者:https://lyg.hflmwl.com/ 日期:2024-07-09 13:35:10 浏览:116

    夫妻对外借款,后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将房产归子女所有,有恶意逃避债务的嫌疑,虽有法院生效民事调解书对赠与行为进行确认,但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且该房产未变更登记至子女名下,子女未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故不能排除在先形成的债权强制执行。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

    约定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归未成年子女所有,

    但一直未办理过户。

    那么将房产赠与子女的约定,

    能否排除在先形成的债权强制执行?

    一、案情简介

    卢某与张某、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周某因经营汽车配件店铺资金紧张,向卢某借款。福山法院于2013年判决被告张某、周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卢某借款本金70000元。一审判决后,张某向烟台中院提起上诉,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上述案件审判过程中,福山法院根据卢某的申请查封了周某名下的涉案房产。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依法对涉案房产张贴拍卖公告,案外人张某庭因此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经查明,张某、周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女张某庭。周某与张某离婚一案,2011年经福山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原、被告自愿将位于烟台市福山区某号楼的房产赠与其女儿张某庭所有。

    二、案件焦点

    案外人是否享有足以排除执行的实体权利,其要求停止对涉案房产对应土地的执行应否支持。案外人对登记于被执行人名下、但通过法院的民事调解书确认赠与其的不动产提出异议要求排除执行,执行法院在异议审查阶段应适用何种规则进行审查:单纯按照不动产登记信息形式审查,还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认定。

    三、法院审理

    福山法院经审理认为: 在本案中,周某、张某在债务产生之后离婚,并将周某名下的房产约定归案外人所有,因涉案房产并未办理产权过户,仅产生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行为未实际完成。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查封并处置其名下的财产,于法有据,并无不当,本院依法发布的拍卖公告程席正当、合法有效。

    四、法官说法

    离婚纠纷的民事调解书中,夫妻将不动产赠与子女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所规定的几种情形,能否直接引起物权变动,关键在于不动产登记之于物权变动法律效果之厘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根据《民法典物权编司法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本案中,民事调解书中第四条是张某与周某将房屋赠与其女儿,而不是对共有不动产的分割,因此不属于《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所述的形成性法律文书。换言之,即使有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调解书的确认,但只是对赠与这一债权行为的确认,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

    其次,根据物权法定原则,张某和周某只是达成了将房屋赠与张某庭的合意,但是并未将房屋实际登记在张某庭的名下,因此根据不动产的登记生效主义,案外人张某庭只是取得将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的权利,还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

    最后,本案中卢某与张某、周某的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在前,张某和周某的离婚诉讼和赠与在后,两被执行人有恶意逃避债务的嫌疑。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归子女所有的约定,不能排除在先形成的债权强制执行。

    五、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民法典物权编司法解释(一)》

    第七条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在分割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等案件中作出并依法生效的改变原有物权关系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以及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拍卖成交裁定书、变卖成交裁定书、以物抵债裁定书,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所称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

    连云港讨债公司来源|福山法院

    标题:连云港讨债公司介绍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中将房产赠与女儿的约定,能否排除在先形成的债权强制执行?
    网址:https://lyg.hflmwl.com/62.html
    作者:连云港讨债公司 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并以链接形式注明。
    首页
    电话
    短信
    联系